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7日,质检总局发布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成果。成果显现,2016年第3批,共检查了北京、天津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广东等8个省、直辖市60家公司制造的60批次发动机润滑油产品。包含汽油机油、柴油机油、通用内燃机油3个种类。
本次检查根据GB 11121-2006《汽油机油》、GB 11122-2006《柴油机油》等规范的要求,对发动机润滑油产品的低温动力黏度、运动黏度(100℃)、黏度指数、倾点、水分、泡沫性(24℃、93.5℃、后24℃、150℃)、蒸腾丢失(诺亚克法250℃,1h)、机械杂质、闪点(开口)等9个项目进行了查验。
检查发现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,涉及到低温动力黏度、运动黏度(100℃)、诺亚克法(250℃,1h)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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